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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5个月我市水环境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1起

 

 

2016年是落实国家水十条,实施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的第一年,结合《方案》有关要求和环境监察工作职责,北京市环保局制定并下发了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工作方案》,组织全市环保部门加强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。截至5月底,我市立案处罚水环境类违法行为51起。

 

 

2016年,我市以双随机抽查方式(随机安排执法人员,随机抽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),对水污染源实施常态化监管。在此基础上,在重点排放领域和重点排放行业统筹安排三个阶段专项执法行动:3-5月,以排入地表工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;6-7月,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;8月份,以渗滤液排放为重点对垃圾填埋场开展检查。

 

 

截至5月底,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涉水排污单位1000余家次,立案处罚水环境类违法行为51起,拟处罚金额427.18万元。目前,我市环保部门己对全市117家重点监控单位实施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控,发现环境违法现象可立即责令改正,并进行查处。在对排入地表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中,环保部门根据排放去向和排放污染物情况开展检查和监测,并依据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、新环保法按日处罚、停产限产等措施,对监察监测中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处理。同时,执法信息也通报至属地政府,为属地消除黑臭水体、改良河道水质,促进断面水质达标等工作提供依据。

 

 

6月下旬到7月全市环保部门将以工业园区、产业集聚区等区域为重点,开展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。在此项工作中,环保部门将重点检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、运行情况、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、运行情况以及排污企业自我环保管理情况等,并依法对监察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理,并结合违法违规企业清理工作,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清理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度,解决环境清洁问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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